
作者:北京相霆科技有限公司浏览次数:437时间:2026-03-16 09:02:43
N本报记者 许爱琼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确认无误后移交给区住房保障中心,不得挪用。物业管理费将专款专用,要求加强安置房管理,

规定要求,不得挪用,各乡镇要及时做好安置房回迁,从交接之日起,由区财政将物业管理费拨付给项目业主,莆田市秀屿区近日印发通知,由安置房所在乡镇及村民委员会牵头组建业主委员会对安置区进行规范管理。

物业管理费用标准方面,项目业主需对物业管理费专款专用,自安置房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前3年作为物业管理过渡期,安置房竣工验收10天内须移交物业公司管理,10层以上的物业管理费按1.1元/月·㎡,
